樊玲玲委员代表民革六安市委的发言
——构建精准普法体系 提升基层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6-01-28 08:31来源:六安市政协作者:张海阳阅读:字体【大 中 小】保护视力色:

近年来,我市普法宣传在提升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形式固化、供需错位、力量薄弱等问题,亟待构建精准有效的普法体系,夯实基层依法治理的社会基础。

为此建议:

(一)聚焦需求导向,在普法形式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建立“订单式”普法机制。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网格员队伍,常态化开展基层法治需求摸底。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差异化法律需求,分类制定并动态调整普法“菜单”,变“我讲什么你听什么”为“你需要什么我讲什么”。二是创新“场景化”普法形式。依托消费维权、物业纠纷等高频场景开展“现场普法”,让群众在真实问题解决中理解法律适用。推进“以案释法”,定期发布“法治微案例”,围绕邻里纠纷、养老防诈等热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编印“维权步骤指引”,降低应用门槛。三是打造“地方化”普法品牌。 结合六安红色文化、民歌民谣、地方戏剧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将宪法、民法典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送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形成特色品牌。

(二) 建强基层力量,在增进普法专业化上凝聚新合力。一是优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坚持标准化遴选、系统化培训、动态化管理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不断提升政策法规宣传、法律服务引导、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治理实践等能力。探索将表现突出的“法律明白人”纳入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机制。二是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质作用。 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法律顾问牵头或参与基层民主协商活动。三是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 广泛动员退休政法干部、教师、大学生、乡贤能人等加入普法志愿者行列,与专业普法讲师团形成互补。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引导其常态化参与基层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公益服务活动。

(三)深化普治融合,在提升治理效能上取得新成效。一是将普法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 在各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中,强化法律政策的宣传阐释,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推动综治中心等阵地成为普法前沿窗口,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二是将普法嵌入基层执法司法各环节。 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法律法规宣讲,把普法贯穿于立案、调查、执行等各环节。在基层法院、派出所、司法所等窗口单位,结合法律服务提供精准普法。开展针对性的“送法进园区(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和风险提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将普法纳入基层民主法治工作体系。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将普法成效纳入创建指标体系。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增强其合法性和公信力,引导基层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参与公共事务管理。

(四)突出关键群体,在法治素养提升上筑牢新防线。一是紧抓“关键少数”。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宪法宣誓、年度述法等制度,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守护“朝阳群体”。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持续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打造“红色法治课堂”等六安特色青少年普法品牌。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法治宣传,特别是防范校园欺凌、毒品危害、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教育,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三是覆盖“重点群体”。 针对老年人群体,重点加强防范养生诈骗、电信诈骗及权益保障方面的普法。针对妇女儿童群体,深化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针对信教群众,依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针对务工人员,加强劳动合同、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普及。

(五)健全保障机制,在普法工作可持续性上构建新格局。一是压实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二是强化资源整合与创新。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文化广场等阵地,嵌入法治元素。用好新媒体新技术,打造“智慧普法”平台,通过微信、抖音、乡村大喇叭等渠道,提升普法便捷性和覆盖面。三是加强经费与队伍保障支撑。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人员、“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的培训、激励和保障,确保基层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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