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六安市委员会界别活动办法
(2005年4月22日政协第二届六安市委员会第三次主席会议通过,2018年11月28日政协第五届六安市委员会第十五次主席会议修订)
界别是人民政协的组织基础,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征,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为更好地突出界别优势,发挥界别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5〕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界别活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体现界别特色,认真履行职责。
(二)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政协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加强与界别群众的联系,畅通民意渠道,及时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充分发挥界别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选择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市政协民主协商议题、界别群众关注的具体问题,组织界别委员开展活动,积极建言献策。
(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丰富界别活动载体和形式,充分调动界别委员协商议政积极性,注重发挥界别委员的特长和优势,努力打造有特色的界别活动品牌,不断扩大界别影响。
二、活动方式
(一)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
(二)开展界别协商和界别考察、专题调研活动。
(三)提交界别提案,开展界别提案办理协商活动。
(四)以界别名义作大会发言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五)组织界别专题座谈会、恳谈会、情况通报会等。
(六)以界别名义参加市政协专题议政性质的会议。
(七)组织跨界别联合考察和工作交流等活动。
(八)开展界别民主监督活动,推荐本界别委员担任相关部门、行业特约监督员,参加执法监督、工作检查等活动。
(九)开展有界别特色的社会公益活动、联谊活动。
三、界别召集人
(一)界别实行召集人负责制。
(二)各界别根据委员人数情况一般设立2至4名召集人;有2名以上召集人的界别,应明确第一召集人。第一召集人负责本界别全面工作,其他召集人协助第一召集人工作。
(三)界别召集人任期与政协届期一致,如出现缺位应及时增补。
(四)界别召集人由市政协办公室从该界别委员中提名,经市政协秘书长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五)界别召集人主要职责院
1. 负责本界别工作计划制定和活动组织实施;
2. 负责对本界别委员履职的服务和管理;
3. 负责审定以本界别名义提交的大会发言、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调研和考察报告等;
4. 负责与本界别委员的联系和沟通,了解和反映本界别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5. 负责向市政协报告本界别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主席、副主席根据分工分别联系若干界别,参加联系界别的相关活动,加强对界别工作的指导。
(二)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市政协工作部署和本委员会工作领域,协助主席、副主席联系相关界别,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三)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等界别依托各自组织开展活动,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四)市政协办公室统等协调界别活动,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五、活动要求和服务保障
(一)各界别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市政协秘书长会议统筹协调后,报主席会议审定。各界别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界别考察活动。
(二)市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市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将市政协界别活动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并积极协助界别召集人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市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市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可设立界别服务联络员,协助界别召集人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服务工作。
(四)界别活动实施后,应通过考察或调研报告、集体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积极反映界别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界别活动宣传,展示界别活动成果,扩大界别活动影响。
(六)市政协各有关部门将委员参加界别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委员履职情况统计的内容,做到准确统计,及时录入。
(七)市政协办公室每年在预算中安排界别专项经费,按相关规定使用。
六、附则
本办法自政协六安市委员会主席会议修订通过之日起施行。
六协办〔2018〕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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