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委:
为充分发挥市政协常委履职示范表率作用,根据《六安市政协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工作办法》要求,市政协常委每年要向市政协常委会提交书面履职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职报告的主要内容
参加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以及各类协商会、通报会、座谈会等情况;提交提案情况;提交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协商会议大会发言材料情况;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况;参加调研、视察、考察、“六安商量”等活动情况;参加政协理论研究、学习培训、对外交往、新闻宣传、文史资料征集、招商引资、社会公益等情况;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民主评议、执法检查等民主监督情况;应邀参加所在县区政协的会议和活动情况;遵守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在本职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及获奖评优情况;做好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上述内容均为以政协委员或政协常委身份参加和开展。
二、相关要求
履职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2000字以内。请于2026年1月10日前将履职报告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到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学习联络科。
联系人:蔡欣欣(0564-3379522、19805601780,邮箱:905826132@qq.com)
政协六安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
六安市政协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政协六安市委员会”“六安市政协”及所属内设机构的各类形式稿件,版权均属六安市政协机关所有,任何第三方如需链接转载的,请注明摘自“六安市政协网站”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