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门协商机构新方位中发挥好社情民意作用

发布时间:2020-01-14 10:41来源:人民政协报作者:卢平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作为人民政协重要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如何在专门协商机构新方位中更好发挥作用,对于转化双向发力成果,广泛表达和反映社会各界意见和主张,实现凝聚智慧、凝聚共识具有重要作用。

坚持社情民意信息反映主体和内容的广泛性。当前,全国各级政协有60多万名委员,来自各个界别,代表各个领域,要广辟社情民意来源渠道,综合运用各种协商平台,发动委员及其所联系界别群众,扩大“朋友圈”,就当前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举措、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广纳民言,汇集民意,及时将收集和反映的社情民意反映给党政部门,供决策参考。

坚持形成一套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成果转化信息制度体系。实践中人民政协搭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协商平台,如何及时将这些平台的协商成果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是评价协商是否取得实效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开展协商与转化信息有效结合的日常工作机制,完善协商成果转化信息的基本程序,规范协商成果信息报送和反馈流程。要更加注重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向基层延伸,通过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等基层协商平台,听民声、聚民意,及时反映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

建立健全协商议政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汇集网络渠道。人民政协应发挥信息汇集网络渠道广泛的优势,加强与政协各参加单位的联络合作,收集汇总党派团体、委员个人在协商议政活动中的意见建议,经筛选、整理后报送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完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策划和分析机制,通过各种协商议政活动,有组织、有重点、有计划地收集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社会关注问题的信息,并组织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有关同志,进行综合分析、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重点选择一些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精编报送。

建立协商议政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制度程序。充分发挥专委会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同专委会协商议政活动相结合,制定有关工作规则,明确协商成果转化社情民意信息的程序、内容、方式。将重点协商议政活动纳入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部署,及时以社情民意信息形式反映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协商议政活动成果。完善协商议政成果信息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加强与党政机关的协调配合,推动协商议政成果信息进入党政领导机关决策信息收集程序,对重要信息进行跟踪了解,适时反馈采用情况、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

发挥协商议政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凝聚共识作用。对协商议政活动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问题,组织委员、专家学者深入研究,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保障各界人士参与权和表达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让群众感到自己的诉求有渠道反映、利益有实现途径,从而达到凝聚共识、促进团结的目的。

(作者单位:福建省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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