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要履职 > 社情民意

(2023年第56期)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养老机构扶持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10-31 18:07来源:政协六安市委员会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市政协人资环委、农业农村委、民建六安市基层委反映, 近年来,我市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办养老机构,为养老服务事业增添新活力。

从部分民营养老机构调研中发现,民营养老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相关补贴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养老护理专业技能人才补贴政策未能落实;贷款利息补贴由县区财政承担的部分兑现延迟;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未足额兑现,少数县区对养老机构建设补贴不到位、对轻度失能入住人员运营补贴未兑现等。二是融资难、融资贵。民营养老机构在政策性银行贷不到款;在地方性商业银行贷款的利息较高,部分养老企业的贷款利率达年6.99%(相较国家基准利率上浮2.79%)。三是各类检查较多。养老产业涉及面较广,政府监管部门较多(如民政、消防、市场监管、卫健、医保等),各类检查较多而分散,企业应对检查负担较重。为此建议:

一是及时足额兑现各类补贴。1.落实养老护理专业技能人才补贴政策。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61号)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落实养老护理专业技能人才补贴。2.及时兑现贷款利息补贴。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养老机构贷款利息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50%。针对部分县区财政应承担部分延迟时间较长问题,督促县区按规定及时兑现贷款利息补贴。由市级财政应承担的运营补贴直接拨付至养老机构。

二是切实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题。1.协调地方性银行,降低融资贷款利率。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降低融资贷款利率,力求地方性银行按照国家基准利率向民营养老机构贷款。2.协调国家政策性银行,对养老产业进行融资支持。为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养老产业建设,扶持养老企业发展,建议积极协调国家政策性银行,为养老企业争取融资优惠政策,对有抵押物、有发展潜力、运营规范的养老企业提供无息、低息贷款。

三是以联合检查代替分散式检查。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进行集中联合检查,一次性完成各项检查内容。同时对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以整改教育为主,切实减轻民营养老企业负担。

六安市政协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政协六安市委员会”“六安市政协”及所属内设机构的各类形式稿件,版权均属六安市政协机关所有,任何第三方如需链接转载的,请注明摘自“六安市政协网站”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上述来源的稿件均为转载稿,仅供参考交流,不代表本网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真实性。任何第三方如需使用本网转载稿,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载发后1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