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政协反映: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可每逢夏日时节,我们总会在身边或媒体报道中看到中小学生群体溺水意外伤亡事件,令人十分痛心。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虽然都相继做了安全教育宣传,有的学校还组织家长签定保证书,但是学生群体溺水等意外伤亡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1.家庭监管环节比较薄弱。从事故发生的时间看,发生溺水身亡的时间大多是双休日或暑假,这就说明家长在假期对孩子的监管存在严重缺失。其次,从事故发生的对象来看,伤亡群体多为留守青少年,家里的老人安全意识薄弱,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缺失。
2.学生自身安全意识不足。从发生事故人数来看,多为结伴活动,在没有成年人监护的情况下,擅自到危险水域玩耍;当事故发生时,又往往没有意识到危险性,贸然施救,结果造成更为严重的事故后果。
3.假期业余生活匮乏。学校放假后,学生们回到广袤的乡村后,就犹如脱缰的野马,脱离了老师的视线,摆脱了学校的束缚,如果没有健康丰富的假期业余生活,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外出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4.社会监督不够完善。位于城郊或农村的天然水域较市区要多的多,由于生活习惯等因素,乡镇仍存在河边、水库边、水塘边等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未设立安全警示牌的情况,同时巡查监督制度不够完善。
为此建议:
1.学校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坚持不懈的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讲究实效的学校安全教育。同时,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建立与家长的沟通交流机制,定期给家长推送安全教育知识和案例。有条件的学校要普及游泳教育,努力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2.家长监护要进一步落实。家长监护职责的落实,是减少学生溺水死亡的关键,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在假期里不能让孩子放任自流,认真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普及,努力形成家校共管的常态化机制。
3.政府责任要进一步压实。开展学生上下学途中和校园周边可能下水游泳的重点水域的排查,将排摸情况汇总梳理后提供给学校所在街道乡镇应急管理部门,在这些水域地段树立预防溺水的警示标牌或护栏。节假日等学生下水游泳的高发时段,政府应牵头组织人员对重点水域进行巡查,发现有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的及时进行劝阻,并将情况通报给学校及家长。
4.社会关爱要进一步完善。以丰富假期活动为手段,着力减少学生脱离监管的情况。动员以村居、社区为根据地,联合团委、妇联、工会及志愿者等群团力量,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爱,积极开办“假日爱心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平安自护营、农村(社区)青少年俱乐部等,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减少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到河边嬉水、游泳导致溺亡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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