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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峰委员代表民盟六安市委的发言——实施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战略 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07-17 10:45来源:政协六安市委员会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教育事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以教育集团化办学为关键抓手和重要路径,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据了解,全市现有正式挂牌或文件批复的公办学校教育集团30个,纳入学校187所、约占总量的12%,覆盖学生27.65万名、教师1.69万名。

现行的集团化办学模式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强校+弱校”——发挥优质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第二类是“总校+分校”——将一所学校分设多个校区,组建联盟式教育集团,实行一体化办学;第三类是“老校+新校”——将新建学校纳入合适的教育集团,以老带新促进新建学校实现高起点办学。

集团化办学的推进,有效化解了“择校热”“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但也面临新的困难:一是布局规划不够科学。部分集团办学缺乏系统考量与科学规划,匆匆挂牌后出现“挂名不挂责”“上牌不上心”现象。少数教育集团规模过大,办学效果不如预期。有的教育集团横跨学前、义务、高中等多个学段,在资源共享、师资交流、教育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力不从心。二是合作模式有待优化。在行政管理上,教育集团对纳入的各独立法人学校的资产、人事等没有话语权。在办学理念上,集团化办学目标与“以校为本”的惯性思维存在冲突。在实际运作上,牵头校师资和教学指导任务繁重,长此以往将透支本身优势;成员校既要接受牵头校的指导,又要受属地中心校的管理,有的成员校简单复制“牵头校模式”,失去原有办学特色。三是评价机制尚未健全。市级尚未出台对集团化办学的评价机制。对教育集团整体评价、各成员校个体评价以及教师个人的评价激励机制不够健全配套。四是县区发展仍不平衡。全市城乡教育共同体尚未覆盖到所有的农村学校和教学点,乡村学校在师资、管理、质量和文化建设等方面有待整体提升。部分县区城乡共同体建设和集团化办学有待形成。

实施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战略,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探索集团化办学从城区向农村拓展延伸,是我市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有效举措,也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支持力度。市和县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和学校共同体建设,适时成立教育集团党委并赋予相应权限,成员校在教育集团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通过项目带资金方式改善办学条件,预算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

二是优化布局规划。集团化办学以义务教育学校为主,促进集团内部深度融合,控制教育集团规模,避免教育集团“大而散”。探索集团化办学从城区向农村拓展延伸,力争涵盖全体城乡学校、教学点,加快实现“共同体硬件创办一体化、师资交流常态化、教学科研网络化”。

三是优化合作模式。鼓励集团特色多样发展,充分尊重集团内成员校办学特色,深度开发成员校个性化资源。加强校际全面多元合作,继续坚持“总校+分校”一体化办学、“总校+合作校”联盟办学、“总校+帮扶校”结对办学、“总校+新建校”跨学段办学等办学模式。鼓励探索“农村教育集团”办学新模式。深入开展与上海松江、合肥等地教育对口合作。

四是落实“县管校聘”。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大校长、教师交流力度。依托共同体建立“定向补充、内部互动、挂职提升、县域交流”的师资优化配置机制。针对共同体内农村校师资缺乏、布局性缺员等问题,实行县域内统筹调配,建立常态化师资补充机制。

五是健全评价机制。市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教育集团办学方案,建立集团内部互帮互助和竞争激励机制。出台我市集团化办学评估办法和标准。探索成员校退出机制,鼓励将发展较好的优质成员校剥离,视情支持组建新的集团,引导集团化办学从“大集团”向“小组团”转变,实现二次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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