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治理是基层治理的“末梢神经”、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增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既是就地就近服务基层群众的现实需要,也是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工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重视和社会各界支持下,我市社区建设和基层治理不断得到优化。随着城市发展建设步伐加快、社区居民对美好生活需求与日俱增,对社区建设、物业管理等基层治理领域带来挑战,一些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多头管理责权不明、“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两张皮,向社区“出题”“派活”成为不少职能部门的惯性思维,把“属地管理”操作成按社区人口规模分解任务指标;部分居民对社区认同感、归属感不强,参与社区治理积极性不高,业委会成立难、业主大会召开难等“两难”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普遍;物业服务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从业人员整体年龄偏大、素质不高,有的以管理者自居、缺乏服务意识,物业领域投诉不断;住宅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尤其是老旧小区问题突出,信息化建设滞后,占道停车、私搭乱建、飞线接电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不少老旧小区改造后管理措施跟不上,业主不缴费与物业服务缺位长期处于恶性循环;物业管理、文明行为促进等地方性法规贯彻执行不够到位。
这些突出问题,有的表现在基层,但根子在上面;有的看似偶然,实则是机制不灵;有的不下决心彻底解决,将长期束缚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效果。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优化社区治理机制,切实推进社区减负增效
明确社区工作事项牵头主责部门,切实解决“九龙治水”,推动社区资源供给与事权服务匹配。健全完善市级社区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厘清乡镇(街道)与社区的事权责任边界,对社区工作“少安排、多指导,少挂牌、多支持,少调度、多协调”,减少对社区非必要的检查考评,让社区腾出时间和精力回归自治服务本位。开展“基层不必要不合理负担较重”专项整治,启动实施国家及省市关于社区治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严格执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加强社区减负长效动态管理,避免社区被机关化、被行政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党建+信访”“皖美红色物业”“无事找书记”等工作机制,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二、加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保障能力
把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创建文明城市大系统之中,从培育壮大民生类服务业的基点出发,系统谋划全市物业服务产业。制定市级物业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和近期目标,注意在现有物业服务企业中培育有实力、有业绩、有口碑、有潜力的企业,打造行业标杆。总结推广市内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先进经验。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及日常考评考核制度,完善结果运用,坚决淘汰一批群众反映强烈、质价不相符的劣质企业。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培养、依法履行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到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业主监督,吸引业主参与社区治理的内生动力。加大对《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六安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执法监督。
三、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提升治理工作专业化水平
推动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建立社区工作者履职数据库,定期分析社区队伍整体状态,及时做好干预引导。增加社区工作者招考频次,避免集中离职造成的阶段性人手不足。稳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基本待遇,完善薪酬机制并按时足额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激励体制,扩大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专职化管理比例。完善职业晋升通道,建立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制度化设计,优化选拔条件,逐步提高比例,确保社区工作有人办事、安心干事。从市县区各级党政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支持社区干部和业主委员会交叉任职,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退休党员同志到社区担任职务、发挥余热。
四、加大经费投入,着力改善基础设施
进一步加大社区治理工作经费投入,严格落实有关社区建设用房的各项要求。开展居民小区社区用房“回头看”,通过产权转让、协议置换、新建、购买等不同形式切实解决社区用房不达标问题。对少数拒绝提供社区用房、导致社区用房不足或不能满足功能需要的开发企业,及时进行有效干预。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统一建设“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全市智慧社区服务平台。整合部门力量,做到费随事走,全面推动经费向基层倾斜。做好城乡社区债务统计化解工作。用足用好老旧小区改造、文明城市创建、住房维修基金等资金渠道,提高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五、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切实解决社会量力薄弱问题
重视支持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三社联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社区党员、离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复退军人积极性。坚持群众立场、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将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解决“一件事”推动解决“一类事”。发挥“六安商量”协商议事平台延伸基层作用,鼓励生活工作在社区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基层事务协商,努力打造政府、党群、社区、社会力量和居民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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