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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顺委员代表九三学社六安市委员会的发言——提升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水平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13 11:34来源:政协六安市委员会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在当前众多教育实践中,集团化办学是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创新举措和有效途径。“十三五”以来,我市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模式改革,大力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合作办学,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但对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期待,我市现阶段中小学集团化办学领域还存在短板不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县域合作办学推进不平衡。目前,六安城区所在的金安、裕安两区先后成立了11个义务教育集团,参与学校70余所,形成了一定规模。其他县区进展快慢不一,亟待加快跟进。

二是教育集团内部融合不理想。部分教育集团表面上统一冠名,实际上形格势禁,内部合作交流仍然较为困难。部分牵头校权责不匹配,牵头积极性不高;或者实力有限,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

三是集团化办学特色不鲜明。集团办学牵头校特别是名校办学底蕴发掘推广不足,存在简单化复制,办学趋同化明显,各成员校个性特色在均衡化过程中容易被消磨。

四是配套政策支持不到位。《六安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把“积极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水平再上新台阶”列为重点工作部署,但具体配套支持政策和工作指导尚未完全到位。

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为更好发挥出集团化办学的辐射带动优势,提升集团的办学质量,实现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议如下。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促进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政策。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统筹教育、发改、财政、编办、人社等职能部门出台配套措施,设立专项经费,引导各县区尽快制定集团化办学的路线图和实施图。

二是强化指导督促,加强集团校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工作的指导,支持各教育集团开展运行机制的探索实践,加强集团内部师资教研交流。适时组织开展集团合作办学的绩效评估,常态化做好指导调度和工作培训。

三是加强牵头校建设,激发牵头校集团化办学活力。集团化办学要求牵头校输出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无形中稀释了牵头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对牵头校在人事、财务等方面适当赋予自主权,在教师编制、中高级职称职数等方面对牵头校适当倾斜,明确外派分校管理团队和分校交流人员待遇政策,让他们在分校建设中安心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四是挖掘名校教育底蕴,凝练各自办学特色。集团化办学并非义务教育学校的简单兼并和规模扩大,应注重优良教风学风的传承。各教育集团既要在发挥名校教育底蕴基础上积极打造集团文化品牌和教研特色,也要正视各成员校原有的办学传统和创新思维,避免大一统管理,在实践中探索适合各校实际的发展道路,逐渐凝练各自的办学特色,从而真正实现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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